华电集团
内蒙古华电火电灵活性改造察右中旗27.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
2024-06-21

(招标编号:CHDTDZ046/16-SB-058)

一、   招标条件

内蒙古华电火电灵活性改造察右中旗27.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

2.2 项目规模:光伏交流侧90MW(直流侧109.98MWp)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光伏施工期暂定4个月,设备计划交货期2024年08月-2024年09月。具体根据合同签订后接收到施工图纸时间做调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46/16-SB-05801

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

直流侧109.98MWp容量光伏场区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数量预估4454.19吨,计划交货期2024年08月-2024年09月,具体根据合同签订后接收到施工图纸时间做调整。因本次采购技术规范书依据内蒙古华电火电灵活性改造察右中旗27.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可研编制,实际需求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招标人不保证采购项目的准确性,对实际采购规格、数量与招标范围的差异不承担责任,最终采购量和规格以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10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固定式光伏支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完成光伏项目固定钢支架总容量不少于500MW(或累计供货2万吨及以上),且至少有一个项目不低于200MW(或累计供货0.8万吨及以上)的合同业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供货期、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能反映满足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等合同扫描件,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单位包括“吨”和“MW”,则按照1万吨=250MW的标准统一折算

8.投标人应具有年产量20万吨及以上产能,并提供证明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21 15:15到2024-06-28 17: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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