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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环评竞争性磋商
2020-04-22
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环评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环评

项目编号:W2020002-H-JCF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第四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环评二、项目编号:W2020002-H-JCF三、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用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等数量:1家 预算金额:522600.00元人民币简要技术要求:开展实地调研,收集相关资料及理清环评编制思路 等服务期: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4、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评审现场查询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如为信息系统采购项目,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资质要求: 9.1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名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须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前最近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必须清晰体现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并清晰体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姓名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环评工作能力;9.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及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2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5月0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8:30至2020年04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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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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