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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CI标识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8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8日

公告期限:2024年06月28日至2024年07月04日

招标编号:TC249Y00S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CI标识集中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CI标识集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规模:全行办公用房及营业网点装饰装修工程中标识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保养。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三年)。

招标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招标项目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子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全行办公用房及营业网点装饰装修工程中标识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维护保养,中标人数量:3-4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串通投标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6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招标人合同,不得接受招标人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6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投标人须承诺:1.可以提供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若最终入围本项目同时又未曾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工行开立账户并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若已在工行开立账户的,同意在入围本项目后使用工行账户作为本项目关联款项的收款账户。

3.8.本项目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标识标牌的制作厂家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9.服务能力要求:

(1)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本级及全辖机构所在区域。

(2)投标人应具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本级及全辖机构的配送能力。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2023年6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投标人没有出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营异常名录”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通过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的方式获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07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

4.3获取网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通过审核后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特别告知)。

4.4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500元人民币(已含平台平台交易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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