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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发银行兰州分行2024-2027年外部评估机构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2024-06-28

招标编号:GZ2406193-SHPDFZ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浦发银行兰州分行2024-2027年外部评估机构入围项目已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项目已具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拟采购5家房产类评估机构、3家土地类评估机构、4家资产类评估机构。合计共12家评估机构。提高全行评估机构质量,提升估值管理水平,强化评估技术规范,切实避免估值虚高和不审慎类问题。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房产类评估机构;第二标段:土地类评估机构;第三标段:资产类评估机构。

2.2服务期:自框架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公司章程》;如果是合伙人成立公司必须提供《合伙人协议》。

3.2投标人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评估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如年检制需合格);

第一标段:房产类评估机构入围单位需具备专业评估资质为房产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第二标段:土地类评估机构入围单位需具备专业评估资质为土地类B级及以上资质;

第三标段:资产类评估机构入围单位需具备至少全省/直辖市/自治区专业评估资质,采取备案制的地区以备案函或备案证中的服务内容为准;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税单、纳税总额汇总表;

3.4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要求:近半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2份评估报告实例,要求评估师不为同一人,评估报告类型与评估机构竞标类型一致;

3.5投标人单位须在兰州市有具体的办公地点,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协议;

3.6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提供以下承诺:

1)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活动;

2)三年内未出现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等不良事件;

3)三年内未受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评估行业组织自律惩戒;

3.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活动;

3.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9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日上午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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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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