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陵水县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公告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6-28 19:35: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水县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项目编号:lszw20240628007)已由 陵水黎族自治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陵行审批〔2024〕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陵水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共治理11条黑臭水体,其中有2口塘、7条沟渠和2条河,共涉及水域面积66547m²,建设内容包括黑臭水体治理和水系连通工程。项目11条黑臭水体清杂65793m²,清淤105593m³,种植水生植物19846m²,生态基地12293m²,设置太阳能造流曝气机22套等。项目新建DN1200水系连通管长113m,并配套建设格栅取水井1座,检查井4座等附属设施。招标控制价16,522,200.35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9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陵水县 2023 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标段编号: lszw20240628007001;控制价:16522200.35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设计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技术服务;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等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建设内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设计质量标准:质量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施工质量标准:质量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及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建市[2014]159号 3.1.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 3.1.3 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在本单位的注册环保工程师。 依据:《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人发〔2003〕24号 及《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5〕56号。 3.1.4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 3.1.5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含本数)家;(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除外。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6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08日 23时59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陵水县 2023 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EPC(施工图设计,施工)):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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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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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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