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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哈药三精口服液一车间数字化改造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4-06-29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哈药三精口服液一车间数字化改造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41068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哈药三精口服液一车间数字化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哈药三精口服液一车间数字化改造项目。

1.2 采购人: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6最高限价:589.856043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哈药三精口服液一车间数字化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2.2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施工方即进厂施工,施工分两期进行,一期25日历日,二期35日历日。

2.3服务地点:哈药集团三精制药有限公司厂区。

2.4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派1名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须提供(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2.1其他人员: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拟派除项目经理外的其他人员配备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

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2019-投标截止日止,具有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三个制药企业洁净厂房施工的业绩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供应商须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5.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9日21时00分00秒至2024年7月3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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