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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计算机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计算机中心机房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编号:ZXY2024-008)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海南省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计算机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2.2服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海口卷烟物流配送中心计算机中心机房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下同):¥3,055,035.53元(大写:人民币叁佰零伍万伍仟零叁拾伍元伍角叁分)

2.4项目工期:项目总工期为自项目监理发布开工令之日起的180个日历天;免费服务期:产品免费保修期为3年,施工工程免费维护期为2年,免费服务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算;免费驻场运维服务期为2年,自发包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算。免费维保根据产品,服务不同,以上述为准。驻场服务期为2年,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招标内容:需要建设完成包括机房、强电间、电池室的强电工程、通风空调及微模块工程、装饰工程、综合布线工程、消防工程,提供包括微模块机柜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系统、配电系统、精密空调系统、蓄电池系统等的软硬件设备,并提供对应的安装调试服务以及至少三年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同时需提供至少两年的人员现场驻场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企业更名信息的截图及更名前名称,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成立日期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提供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截止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各项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未被纳入烟草行业及各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海南省烟草商业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上述名单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于招标公告期间接受潜在投标人的相关咨询)。

3.8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没有行贿行为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关键字:“投标人名称全称”“行贿”或“投标人名称全称”“贿赂”);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更名前名称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情况;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注意事项

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1日14:30至2024年07月08日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地点:海口市金贸西路15号环海大厦公寓楼二单元18B。

5.3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每套售价200.00元。

5.4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远程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在规定的文件获取时间内,将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至邮箱,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须转账支付)。

5.5已成功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投标的,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如报名后放弃参与投标且不及时告知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后续项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09:3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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