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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电动叉车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1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电动叉车购置项目”下的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电动叉车购置项目

  1、招标编号:ZB202406077

  2、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内容为连云港市分公司物流营销中心电动叉车固投项目,主要用于医药项目(药品、耗材)和铁塔项目(电池、设备等)的装卸工作。

  2.采购数量及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做否决投标处理。

  采购内容

  数量(台)

  限价(万元/台)(含税)

  合计(万元)(含税)

  3吨电动叉车

  2

  12

  24

  1.5吨电动叉车

  2

  9

  18

  合计

  42

  备注:价格包含叉车电瓶、运费、税费、安装调试、上牌等所有费用。

  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开具过的相关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5日17:30前,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5:30;

  5.2、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方式:线上;

  5.3、响应供应商线上购买招标文件,按附件格式填写《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加盖公章连同电汇底单及报名资料一并传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tdzb1106@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招标文件领取确认表》所填写E-mail中;

  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评审时间):2024年7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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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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