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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4-07-01

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已由广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关于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发改字【2023】308号及广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关于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广建字【2024】66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提质增效工程监理

2.建设单位:甘肃广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建设地点:广河经济开发区

4.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资金多渠道筹措解决。

5.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9819.3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478.40万元。

6.建设规模:改造广河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厂1座,设计规模和现状保持一致,为2.0万m3/d。

(1)新建建(构)筑物:平流沉淀池1座、调节池1座、事故池1座、二沉池及配水集泥井1座、二沉池2座、高效沉淀池及加药间1座、巴氏计量槽及尾水泵房1座、污泥脱水机房及加氯间1座、离子除臭2座,废料暂存间1座,门卫1座。

(2)改造建(构)筑物:生物池2座、D型滤池1座、鼓风机房及变配电室1座。

(3)拆除建(构)筑物:原加氯间1座、原污脱机房1座、原甲醇储罐 2座、甲醇投加间1座,原门卫1座。

(4)总图:厂区道路、管道系统、绿化、照明、配电、采暖及自动化系统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7.计划总工期:365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9日

8.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安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9.标段划分:/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投标单位未进入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 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请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工程建设监理投标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行业主管监督部门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递交评标委员会。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6月7日20时00分至 2024年6月12日 

20时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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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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