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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回族区南曹街道办事处北侧及军仓(小湖八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02

管城回族区南曹街道办事处北侧及军仓(小湖八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管城回族区南曹街道办事处北侧及军仓(小湖八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YH-2024-042

三、项目预算金额:164027.19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采购范围:对管城回族区南曹街道办事处北侧及军仓(小湖八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进行磋商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服务期限:10天;

4.服务质量:合格;

5.服务地点:南曹办事处小湖村辖区内;

6.建筑垃圾清运量(暂估):2877.67m³其中(北侧地块805.62m³,军仓八组地块2072.05m³);

7.最高限价(单价):57元/m³

6.标包划分:本采购项目设一个标包

7.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3日-2024年07月0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6号省汇中心大厦A座2106室。

3.方式: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4.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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