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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车险代为驾驶服务附加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保财险车险代为驾驶服务附加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47-2461SCCZC511)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河北分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厦门分公司根据各标包入围结果与入围供应商签署。现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财险车险代为驾驶服务附加险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4个标包,各标包均选定2家投标人,分别为人保财险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厦门分公司提供面向车险客户的代为驾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合法的代驾司机,向人保财险客户承保车辆提供全天候(24小时,含节假日)高效、稳定的代为驾驶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服务。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共4个标包,分别为标包1:河北分公司、标包2:内蒙古分公司、标包3:黑龙江分公司、标包4:厦门分公司。

2.5服务期限:一年,到期后可续签1次1年

2.6服务地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厦门。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代为驾驶类似服务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22024年79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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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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