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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解放广场区域及十里铺区域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标段(二次)二期工程脚手架租赁(1,2标段)招标公告
2024-07-02

一、招标条件:

本南阳市宛城区解放广场区域及十里铺区域城市综合体项目一标段(二次)二期工程脚手架租赁 ,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在“平台”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阳市宛城区解放广场区域,解放广场北区域一号地块安置区、二号地块安置区东区建设EPC总承包(不包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150407.45㎡。

2.2 招标编号:THGC-202435-ZB05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脚手架租赁1

002 第二标段:脚手架租赁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能力: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近二年财务报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二年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及投标产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投标产品未被国家、国家质监部门、国家安监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地方政府明文禁止投标或禁止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3.1.4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未在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人近两年内未发生与骗取合同有关的违法行为。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第一到二标段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的租赁业绩,以租赁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7-218:00至2024-7-918:00(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登录“平台”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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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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