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顾问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警院项目采购-2024-22
2.项目名称: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0000.00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顾问服务;
(2)采购范围: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范围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3)服务期:两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6)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服务期满止;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厅(局)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的企业应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渠道: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供应商不得借用其他公司资质参与投标,不得提供不符合磋商要求的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性质恶劣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计入采购人禁入名单库(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获取时间: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获取地点:远程报名获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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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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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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