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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起步区)市场化商品房项目HLB-3-15地块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4
发布日期: 2024-7-4 17:56: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亚市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起步区)市场化商品房项目HLB-3-15地块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syzw20240704002)已由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以项目代码:2306-460203-04-01-147406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三亚海罗第壹城市更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自筹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三亚市吉阳区海罗村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26188.75㎡,总建筑面积约94367.02㎡,项目拟建地下1层地下室、地上7栋17层住宅(含底部公服配套用房)及1栋1层物业管理用房,最终建筑内容及建筑面积以审批部门审批文件为准。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8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勘察工期 25 日历天,设计工期 75 日历天,施工工期 700 日历天。。招标控制价348,462,16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80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三亚市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起步区)市场化商品房项目HLB-3-15地块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段编号: syzw20240704002001;控制价:34846216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招标范围和内容: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编制合格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控制点测量及出具成果报告,灰线放线及出具灰线放线报告等相关内容以及后期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二次机电设计、智能化设计等及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程施工至验收阶段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并承担质保期内的保修责任。(具体以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质量要求:合格。 (1)勘察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程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2)设计质量标准:合格。设计深度和广度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本项目为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投标人还需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预制构件生产能力的构件厂,或者联合体成员中应当有预制构件生产厂商。 (1)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承担工程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3.4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 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5(含本数)家。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7月04日 19时00分至2024年07月11日 18时0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三亚市海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起步区)市场化商品房项目HLB-3-15地块勘察-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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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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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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