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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路排涝泵站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4

和平路排涝泵站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路排涝泵站工程设计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资函〔2024〕5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口市路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和平路排涝泵站工程设计

2.2 项目概况: (一)建设雨水提升泵站一座,设计规模近期 7.5m³/s,远期15m³/s; (二)和平南路(建山里至文明中路)东侧新建雨水管线约500m,并对六合大厦、海南省中医院处积水路面的雨水收集措施进行优化升级;(三)局部改造泵站前80m 现状雨水箱涵。

2.3 项目地点:位于和平立交(和平路与长提路交叉口)西侧匝道围合空地范围内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图及估算、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等

2.6 其他说明:最高投标限价18978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明材料:提供人员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单位盖章确认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章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所有需盖章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成员单位分别盖章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牵头单位盖公章。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联合体投标的,均需提供)投标人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联合体投标的,均需提供)投标人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但凡在企业严重失信名单上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04日17时00分至2024年07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http://jypt.ggzy.haikou.gov.cn/gb-web/)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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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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