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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信天翼征信有限公司征信平台电信核验产品集约运营能力建设研发工程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05
项目公告


2024年中国电信天翼征信有限公司征信平台电信核验产品集约运营能力建设研发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天翼征信有限公司征信平台电信核验产品集约运营能力建设研发工程项目(招标编号:ZB-14-04A-2024-D-A12852),招标人为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服务时间

项目预算(元)

(不含增值税)



1

2024年中国电信天翼征信有限公司征信平台电信核验产品集约运营能力建设研发工程项目

工作地点:上海,软件部署地:南京

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月

4,226,415.09


1.2招标内容:征信平台电信核验产品集约运营能力建设研发,具体内容如下:

(1)电信核验产品:信息核验、终端服务、评级服务、行为服务、交际圈服务;

(2)集约数据管理:数据采集、完整性检验、错误数据校验、重复数据校验、格式转换、数据翻译、数据加载、人工审核、数据更新、数据存档、数据查询、数据上传;

(3)集约产品管理:产品登记、产品上架、产品下架;

(4)集约产品路由管理:标准路由设置、路由明细管理、默认路由设置、个性路由设置、路由自动切换设置、路由批处理;

(5)集约产品计费管理:计费类型管理、计费策略管理;

(6)集约产品账单管理:账单详情查询、账单调差、客户账单推送、账单下载、账单批处理;

(7)集约产品对账管理:商户对账管理、对账文件批处理;

(8)集约产品预付款管理:预付款管理、预付款告警设置;

(9)集约产品批处理管理:批处理调度规则管理、批处理调度信息管理、任务中心;

(10)集约产品签约管理:集团经营管理平台对接、能力映射、订单签约、订单退订、交易推送;

(11)集约产品报表统计管理:集约产品性能报表、集约产品客户调用报表、集约产品数据源性能报表;

(12)集约产品监控管理:告警规则管理、告警策略管理、告警用户管理、告警分组管理。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226,415.09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注册资金信息页、行政处罚信息、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截图。

如未提供,评标委员会有权以在该途径自行查询的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不得在三年内被处以与本项目工作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为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至今未移除的)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指软件开发项目的相关经验,要求2021年01月0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则须在要求时间内及时提供。)

2.1.3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包含但不限于意见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财务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投标人2022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2023年营业总收入应不低于1500万元(含)人民币。

注:(1)2022年01月01日及之后成立的投标人不作要求。

(2)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需同时提供母公司/公司财务报表,且以母公司/公司财务报表为准,若未提供母公司/公司财务报表的,不予认可。

2.2其他要求:提供并按要求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之间不得串通投标,不得出现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网卡MAC地址/IP地址一致、项目报名IP地址/openid一致或其他围标串标行为。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7)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8)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单位或公司高管被判处刑事处罚,且情节严重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投标人于2024年07月06日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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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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