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盆底康复治疗仪等医学装备采购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0-17 | |||||||||||||||||||||
三、项目预算金额:6370000元 | |||||||||||||||||||||
最高限价:272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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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需求(包括目标、标准、数量、规格、服务要求、验收标准等) | |||||||||||||||||||||
4.1、本次采购共3个包段,具体内容为清单内所含货物的供应、安装、调试、售后等内容,技术参数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4.2、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 4.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 4.4、质保期:24个月(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 |||||||||||||||||||||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6.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制造商投标时,经销商或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拟投设备),进口设备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或逐级授权的产品授权书; 6.4、供应商应具有拟投设备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6.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6、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招标文件发售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信息情况结果。查询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6.9、按招标公告要求下载采购文件; 6.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料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 |||||||||||||||||||||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是 | |||||||||||||||||||||
八、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0年04月26日00时00分至2020年04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信阳市中心医院盆底康复治疗仪等医学装备采购项目(4、5、6包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2020-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