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菏泽机场供油资产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 |
| 1. 采购条件 | |
| 本采购项目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菏泽机场供油资产处置项目(项目编号:G1100005013005698),项目业主(采购人)为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 (一)项目相关情况 2018年我方和当地公司签署协议,约定对方出资建设供油设施,我方负责经营管理,相关设施设备决算审计后无偿划拨我方。近几年对方几次来函称当初签定的协议约定的无偿划转不符合规定属于无效划转,并提出相关资产划转事宜终止,重新调整为有偿转让或租赁方式完成项目整体移交。 (二)询比服务范围 本项目法律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1.对菏泽机场油料供应资产后续处理出具法律意见。 2.起草本项目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沟通函件、合作协议等,及时就资产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协助公司协调沟通政府相关监管机构,寻求政府帮助解决项目后续可能涉及相关问题,力争我方权益最大化。 4.参与本项目的商务谈判,就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5.配合评估、审计等其他中介机构开展法律分析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其他根据公司要求为推进菏泽机场油料供应资产处置项目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三)比选涉及的法律服务方案及初步法律问题 1.此次资产处置项目可能涉及的法律服务内容及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 2.基于目前油料供应资产状况,双方继续履约过程对于资产权属的初步法律分析; 3.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建议。 |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为合格申请人,方能参加本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近三年内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的律师事务所; 2.具备一定规模,有充足的专业人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有较强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3.能够提供具有较强实务经验的服务团队,指定调派专人负责,并能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其指派的服务团队成员; 4.项目团队负责人应执业5年以上,具备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项目律师必须亲自办理此项工作并直接负责与我公司日常沟通,不得将实质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或者转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 |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