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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核电转子制造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7-1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

核电转子制造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SG0100G24123

招标编号:HTCL-ZB-246106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核电转子制造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拨资金,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20%,80%,招标人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核电转子制造保障能力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香坊区通乡街

2.3建设规模:项目建筑面积8379.71平方米,建筑高度26.42米,最大单跨跨度为30米,主要在现有核电重型厂房北侧新建450吨重型跨,布置4个转子装配区,新增1台4.5米数控重型卧式车床,在连接核电重型厂房处建设1跨过渡跨,具体内容详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厂房暖封闭(里程碑),使具备冬季厂房内施工条件,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30日,总工期:263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核电转子制造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厂房建设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总承包。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68376253.8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除项目经理外)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中型),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自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至投标截止日期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至投标截止日期如投标人在哈尔滨市政府网站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7月9日18时00分至2024年7月1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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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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