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片区奔马路以南经二路以西地块、东麒路以西纬七路以北地块、江宁区思邈路以北东流路以西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一级评估)-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JG066024X91228)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麒麟片区奔马路以南经二路以西地块、东麒路以西纬七路以北地块、江宁区思邈路以北东流路以西地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一级评估),项目比选人为 玄武区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麒麟片区奔马路以南、经二路以西地块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仙林副城麒麟片区,北至奔马路、南至纬五路、西至相邻地块、东至经二路,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约44703平方米;
(2)江宁区思邈路以北东流路以西地块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思邈路以北、东流路以西,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33483平方米;
(3)麒麟片区东麒路以西、纬七路以北地块位于南京市江宁区仙林副城麒麟片区,东至东麒路、南至纬七路、西至经二路、北至纬五路,规划可建设用地面积约35247平方米。
2.2 项目范围:
(1)调查评估区域内的地质环境条件基本特征,查明评估区域内地质灾害发育类型、分布、规模、特征、形成条件及诱发因素。
(2)分析论证工程建设区域内各种地质灾害危险性,并进行现状、预测和综合评估。
(3)针对灾害特点提出防治地质灾害措施与建议,并作出建设场地的适宜性评价结论。
(4)编制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分别出具报告)。
(5)办理国土资源部门对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手续,负责评审会的会务工作,承担评审费和会务费,并通过国土资源部门对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的评审,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书(如有)。
(6)业主安排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如:提供压覆矿产资源报告)
3. 报名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报名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报名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2 报名人须具有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甲级(危险性评估类别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类别)。(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原件备查)。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11日-2024年07月16日17:30;
4.2 获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栋10楼1007室。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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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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