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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保险黑龙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12

  中邮保险黑龙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邮保险黑龙江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YBX-HLJ-JZCG-202401),招标人为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为规范分公司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和经济效益,继续引入招标代理机构开展分公司采购项目。分公司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应在招标人委托的代理范围内,合法从事招标代理活动,提供支撑服务。本次项目的采购预算为0元,服务期2年。招标代理相关费用由每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人已经委托但尚未招投标结束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服务至相关项目结束为止。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2年。供需双方在该项目上达成一致后,将先签订一年期的有效书面合同,若供需双方均无异议,将再次签订剩余有效期间的书面合同。

  项目预算:0万元。

  服务地点:应按采购人要求的工作地点提供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未曾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需提供承诺函)。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承诺未曾在中邮保险招标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并提供承诺函。

  3.7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近三个月内(2024年3月至2024年5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括养老保险)。

  3.8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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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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