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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项目公告
2024-07-12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4-ZB2183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招标项目编号: 0124-ZB218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境内。主要建设内容:露天采矿场地、选矿场地、尾矿库、排土场、给排水系统、电力与通信系统、智能化矿山建设、生活区及其他配套设施。一期采选工程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共圈定了铁格隆南和拿若两个独立的露天开采境界。设计原矿生产规模240kt/d(72000kt/a),产品为铜精矿(Cu品位25%),伴生的金和银富集在铜精矿中回收计价,年产出30万t/a铜金属。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

2.1项目名称: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

2.2项目类型: 服务

2.3项目概况: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建设地点位于西藏阿里地区改则县物玛乡境内。主要建设内容:露天采矿场地、选矿场地、尾矿库、排土场、给排水系统、电力与通信系统、智能化矿山建设、生活区及其他配套设施。一期采选工程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共圈定了铁格隆南和拿若两个独立的露天开采境界。设计原矿生产规模240kt/d(72000kt/a),产品为铜精矿(Cu品位25%),伴生的金和银富集在铜精矿中回收计价,年产出30万t/a铜金属。

2.4项目地点: 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阿里改则县

2.5招标范围: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西藏金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现已编制完成。根据《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尾矿库位于物玛乡本松村格尔青曲,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水河[2023]12号)文件精神、《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水河[2023]12号)、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文件精神、《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发布,2018年3月6日水利部第49号令修改)等文件要求,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甲方提供资料齐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涉河建设方案报告》(报批稿),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藏金龙铜矿一期采选工程格尔青尾矿库防洪评价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査评价乙级(含)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以上资质(应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防洪评价或涉河建设方案)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3.4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或黑名单。

3.4.2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4.3 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投标主体单位职工。(提供职称证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职工。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且12个月内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12日上午09:00至  2024年07月2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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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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