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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职工2024年医疗补充保险及职工子女医疗补充保险-公开招标公告
2024-07-12

一、招标条件

集团职工2024年医疗补充保险及职工子女医疗补充保险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南京玄武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及规模:1、集团全体职工(包括集团本部及各子公司正式职工)购买职工医疗补充保险约 190 人,保险项目包含意外伤害、门诊报销、住院报销、住院津贴、重大疾病,标准为2000元/人·年。2、同为以上人员购买子女医疗补充保险,按照年份“男单女双”,每名职工限1名子女,年龄为21岁以下。今年为女性职工子女购买,符合条件的约50人,保险项目包含门诊报销、住院报销、住院津贴、重大疾病,标准为1000元/人·年。

合同估算价:43万元;

最高限价:职工医疗补充保险2000元/人·年;子女医疗补充保险1000元/人·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按照废标处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提供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唯一授权函原件且加盖总公司公章,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总公司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或总公司公章,投标人与总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投标人或其总公司具有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12日9时00分到2024年7月19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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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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