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绥化市公司系统安防视频摄像头增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GFCG-23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绥化市公司系统安防视频摄像头增加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预算金额:3.7125万元,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绥化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绥化市公司系统安防视频摄像头增加项目;
2、采购范围:视频摄像头增加包括:庆安8个点、明水2个点、肇东1个点、安达4个点、绥棱10个点、兰西4个点、市局机关办公楼讯问室增加1个点共计拟增30个点。
3、计划合同履约期:一年;
4、质量标准:合格;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6、预算金额:3.712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绥化市公司系统安防视频摄像头增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法律和政策,依法经营,并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不良的债务和违约行为,投标人必须承诺:供应商不得在中标之后转包给其他公司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行为(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无行贿行为),如有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记录,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6)不在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内。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7月18日09时00分到2024年7月24日16时00分,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北京时间、公休日除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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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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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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