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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邮政金融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7-17

新余邮政金融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项目

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余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新余邮政金融大堂引导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谈判。

1、         采购编号:TC249XB3K

2、         采购预算:根据最新服务单价计算,设置服务单价上限,外包工时单价不高于28元/小时,每月预计外包费用不超过2.46万元,总计外包费用不高于9.86万元(此预算包含所有费用)。

3、         采购内容:新余市分公司拟采取第三方业务外包方式,需对邮政金融大堂引导服务环节进行外包,工作内容主要是以营业网点或驻点机构大堂为工作场所,协助维护营业环境、维持营业秩序、识别引导分流、解答客户咨询及客户投诉接待等服务。

4、        标段划分(分包)方式:本项目不分标包,即为1包采购。

5、        其他内容

5.1付款方式:按月据实结算。中选供应商于每月10号前提交上月费用清单,经需求单位核对无误,由中选供应商提交付款申请和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5.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业务外包或劳务外包或人力外包等服务相关内容。

(评审材料:供应商应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响应须提供响应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评审材料: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限制投标情形: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不得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3)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供应商出具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书或提供本单位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6)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9)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7、        采购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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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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