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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维修专项-公共楼宇室内外墙体维修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2024-07-18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受哈尔滨工业大学委托,对哈尔滨工业大学维修专项-公共楼宇室内外墙体维修改造按照快速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建设资金为国拨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快速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

2.2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维修专项-公共楼宇室内外墙体维修改造

2.3项目编号:HITKS-2024000057

2.4采购方式:快速采购

2.5工程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

2.6采购预算:人民币1176805.40元(其中暂列金额:人民币88000元)

2.7建设规模:制造楼、动力楼等楼宇室内外墙体的维修,维修面积约6500平方米。

2.8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竣工。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1天将处以合同总价的1%的罚金;超过5天,供应商按合同金额的1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9施工范围:拟对制造楼、动力楼等部分楼宇室内外墙体的维修,包含建筑、装饰等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改造范围内报废的给排水及各类管道(不含金属管道)、设备、家具及其建筑结构拆改(包含隐蔽部分)由供应商负责拆除、垃圾清理并外运,涉及学校固定资产物资、残值物品,拆除并运输、摆放到采购人指定位置(运输距离15公里以内),因此产生费用不论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列项,或项目特征描述中是否载明,都将被视为供货商已综合考虑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请供应商充分了解,此项费用不再调整。

供应商需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影响区域家具、设备设施、管道线路进行妥善保护,因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或局部搬移的,由供应商负责拆除或搬移,施工完毕后供应商需原样恢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室内墙体、天花、地面、室外道路、绿化等环境污染或破坏的,供应商负责无偿清理及恢复;因施工需要需对既有建筑装饰装修进行拆除或造成破坏的,供应商需自行完成并负责无偿原样恢复。施工期间,供应商须对施工区域内原有设施、已改造完成设施进行保管看护,发生跑冒滴漏等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对已产生的损失进行补救恢复。上述内容除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项的内容外,其余费用全部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因素。

2.10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快速采购文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2现场踏勘:采购人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5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6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还须配备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具备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其他省份专业设置不同的,供应商须提供本省“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相关文件,按招标文件人数要求分别配备施工员、质量员。);

3.7项目经理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非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24年1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为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打印的带有条形码的打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3.8业绩要求: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前3年内(2021年07月1日-投标登记截止之日),完成一项公共建筑整体新建或综合维修工程(单项合同业绩应包含建筑、装饰等工程内容)施工业绩,并提供如下佐证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注:竣工验收报告需明确具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签字及盖章,时间以竣工报告时间为准)。发布中标通知书前,成交人提供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经代理公司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符合要求后,方可发放中标通知书,供应商应给予配合。如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不符合相关要求,代理公司有权拒绝发放中标通知书。

3.9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3.10授权委托人社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为被授权委托人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近半年内任意2个月),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供应商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报价(以供应商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12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施工管理人员身份证扫描件需为原件扫描件。

3.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上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全称,需注明签署日期。

3.14供应商须按照快速采购文件第七章后附附件3-6给定的格式要求,签署并提供哈工大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处罚条例、施工企业校园管理承诺书、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合同签订及履约保证金缴纳程序承诺书。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如对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异议,可以在报名期内携带相关的书面材料到代理公司提出异议。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

5.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24年 7月19日至2024年7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地点:登陆平台()下载电子快速采购文件。建议下载者至少在快速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获取电子快速采购文件

5.3方式:下载者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采购采购平台:/注册(平台仅对供应商注册信息与其提供的附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平台注册成功后,登陆平台真实准确完善用户信息,特别是财务信息,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

5.4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平台服务费 200 元,CA 企业证书平台收费标准:首年4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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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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