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委托,对2020年燕山分公司15类塑料制品框架协议公开招标所需塑料制品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430-1505-3419-B1
2.项目内容:2020年燕山分公司15类塑料制品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要求投标商出具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保证所选包装为合理包装,适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腐,且所选包装物材质均为环保材质,可回收利用。 2.为保证及时供应,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储备能力。燕山分公司方圆80公里范围内设有库房(附租赁合同、自有产权等证明文件)同时须按照2020年塑料制品协议报价表中常规储存的要求,提供储备清单及储备照片。 3.投标人具有质量控制措施和完善的物流配送和服务体系。紧急送货响应时间不超过4小时,一般送货响应时间不超过72小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每次降低5%份额。 4.投标人需提供书面盖章承诺如下: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 5.投标人提供2018年5月至2019年5月二年内该类产品有效合同1-3份。 6.投标商需提供书面盖章承诺(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对投标物资明细确认品牌、特性等技术要求及价格依据,对同一物料供应商销售中石化内多家企业价格有差异时,必须出具说明。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易派客不上架,无份额。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4月23日 8:00至2020年5月6日 1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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