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2024年度一江两岸灯光秀微电影采购项目、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A-2024-D-E15496),招标人为江西南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文化旅游项目管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一江两岸主题专场动画微电影、2024南昌市一江两岸多媒体灯光秀节庆专场(暂定)动画微电影、2024南昌市八一广场军史长廊主题专场多媒体动画微电影、2024南昌市八一广场军史长廊节庆专场(暂定)多媒体动画微电影。
2.2项目规模: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一名中标人,含税预算金额为88.4666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 | 时长 | 含税最高限价 |
1 | 一江两岸主题专场多媒体灯光秀 | 一江两岸主题专场动画微电影 | 8分钟/篇 | 442333元 |
2 | 一江两岸节庆专场(暂定)多媒体灯光秀 | 2024南昌市一江两岸多媒体灯光秀节庆专场(暂定)动画微电影 | 8分钟/篇 | 442333元 |
3 | 八一广场军事长廊主题专场多媒体秀 | 2024南昌市八一广场军史长廊主题专场多媒体动画微电影 | 8分钟/篇 | 赠送 |
4 | 八一广场军事长廊节庆专场(暂定)多媒体秀 | 2024南昌市八一广场军史长廊节庆专场(暂定)多媒体动画微电影 | 8分钟/篇 | 赠送 |
2.3交付期:合同签订日起1个月内完成。
2.4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二个年度内任一期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3个月之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不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任意1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其他组织和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由税务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3.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产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7月19日8:30至2024年7月25日17:30。
4.2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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