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城(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科学城(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采购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4-16818),招标人为科学城(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科集团)。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2 服务时间:自中标单位签署《承销协议》之日起,至招标人就本项目相关的信用债券履行清偿义务日止;
2.3 规模: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数科集团拟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期(不含可续期品种),金额不超过5亿元信用债券;
2.4 招标范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1个中标人作为主承销商,负责招标人的债券的申报发行工作,招标人可自行委托或由承销商负责协调或推荐律师、担保机构等中介机构完成本期招标人的债券发行、上市和登记托管等工作。债券品种为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不含可续期债券)。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投标最高限价:本项目承销费率为一次性报价,报价包含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费用,不包含担保机构费用。最高承销费率报价为发行规模的0.498%,超过最高承销费率报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3.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截屏打印件。如是分支机构参加投标,须获得总公司授权且只可以授权1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授权格式自拟,须有总公司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资格,具备有效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4)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2 财务要求: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如为新注册的投标人,需提供自注册之日起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同类服务(债券发行类业绩)相关业绩合同(或订单)金额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关键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采购内容页及合同金额页等)。未区分投标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注:业绩以签署生效的合同为依据,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无法体现时间的,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如合同和订单均无法体现时间的,以合同金额对应的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誉承诺函):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骗取中标的;
(6) 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数科集团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5 是否接受联合体申请: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15时00分至2024年07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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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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