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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神集团黄玉川煤矿防爆电动车专业化服务招标(五年)项目招标公告
2020-04-26
国神集团黄玉川煤矿防爆电动车专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五年)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神集团黄玉川煤矿防爆电动车专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五年),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101993,招标人为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

接受代理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业绩要求

实收资本要求(以经审计的2018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实收资本为准,若无2018年请提供2017年的)(万元及以上)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单位资质要求单位证书要求等

交货期/工期

神华亿利能源有限公司黄玉川煤矿

国神集团黄玉川煤矿防爆电动车专业化服务项目(五年)

1、提供不少于49台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及专业化服务;2、对矿自有35台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提供专业化服务。

3、服务期5年。

1、投标人至少提供与国内1个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6年1月1日至今签订。②合同内容包含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供货③合同供货量不低于20台。ABC
2、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累计销售矿用防爆锂离子蓄电池无轨胶轮车供货不低于50台的合同业绩(合同数量不限)。ABC

5000

应取得招标人要求车型的“MA”证。

签订合同后服务期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各包项目的投标人还应同时满足各包项目具体资格要求的内容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业绩要求{具体包资格条件[表格中的ABC意义为: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供货或施工或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结算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货物验收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若项目属于维护或运行或物业等规定服务期限的,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为证明合同执行完成或合同内服务期执行已经满一年)]}。投标人满足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其他业绩可在“近年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中列出,所列业绩必须随时可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审查,业绩列表中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作为业绩项评审因素。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在业绩列表中列出,并标明已提供合同复印件。)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4月26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01日 16时0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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