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准能集团2024-2027年度石灰石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307309,招标人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本项目分为1个包次,采购货物名称,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 采购编码 | 采购编码描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11522478 | 石灰石\CaO≥50% 粒径12±2mm MgCO3≤3% | 吨 | 120000 | 合同生效后三年内,按需分批到货。合同生效后30日内具备供货条件,采购订单生效后60日内到货。 | 准能矸电公司物资供应站 |
2 | 11077071 | 脱硫石灰石粉\氧化钙≥90% 240目过筛率≥90% | 吨 | 7800 | 准能物资供应中心黑岱沟供应站仓库 | |
3 | 11077071 | 脱硫石灰石粉\氧化钙≥90% 240目过筛率≥90% | 吨 | 2250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石灰石的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合同的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要求:1)开票日期须为投标截止当日向前追溯60天之前的日期;2)发票内容须体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或校验码;3)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验结果不符,或提供的发票开票日期距投标截止当日不足60日,该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制造商、代理商均可投标。若授权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石灰石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30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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