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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曹街道办事处毕河村集体经济仓库招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7-25

南曹街道办事处毕河村集体经济仓库招租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曹街道办事处毕河村集体经济仓库招租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HZB-2024-036

三、租金最低限价:壹拾捌万元整每年(180,000.00元/年)前三年租金不上浮,第四第五年按上浮10%支付;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毕河村安庄桥东南50米;

2.采购范围:拟对南曹办事处毕河村集体经济仓库招租,出租后只能用于仓储或餐饮,不得用于加工制造业;

3.租赁期限:5年;

4.仓库概况:占地7.99亩,两座仓库建筑面积约3000平方,详见采购人需求内容;

5.租金支付: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第一个月作为安置期免租,从第二个月起五年作为租赁期限,每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每年(租赁年)年初提前一个月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资格;

6.标包划分:本采购项目设一个标包;

7.合同履行期限:同租赁期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6日-2024年08月0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16号省汇中心大厦A座2106室。

3.方式: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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