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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电子级粒状多晶硅产业升级项目(第一步2.5万吨项目)装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2024-07-26

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电子级粒状多晶硅产业升级项目

(第一步2.5万吨项目)装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4-ZB-0056/00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榆林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电子级粒状多晶硅产业升级项目(第一步2.5万吨项目)装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SCZF2024-ZB-0056/00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运用国产数字化智能化装备,优化升级硅烷流化床工艺,建设绿色低碳节能的电子级粒状多晶硅生产线,以及硅烷气生产和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老厂区改扩建精馏单元、老厂区改扩建硅烷罐区、老厂区改扩建公用工程、老厂区改扩建硅烷变电所、老厂区改扩建机柜间、硅烷事故排气筒、老厂区扩建流化床单元、老厂区扩建流化床压缩机、老厂区扩建流化床变电所、老厂区技改流化床机柜室、管道材料设计说明、装置总图运输、装置外管、装置供排水、装置供电、装置电信、装置暖通等。

依据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技术要求、工艺包、勘察报告和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等及合同约定、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等要求,完成包含界区红线范围内工程的工程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采购、施工、系统清洗、吹扫、单机试车、中间交接,包括中间交接后到产出合格产品后的技术服务及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的技术服务及协助、性能考核的技术服务及协助、项目文件归档、竣工验收、固定资产清册编制和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等工作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以及工程管理服务,对于各类验收及获取批文过程中的各类整改在总包范围之内。详细工作范围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2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陕西有色天宏瑞科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8万吨电子级粒状多晶硅产业升级项目(第一步2.5万吨项目)装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含牵头人)。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须满足。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须满足。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满足。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且有类似化工工程总承包(EPC)管理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项目规模、承包范围、双方盖章签字页)。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类证书需在本单位注册,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须满足。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须满足。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4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业绩:

(1)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合同额大于10亿元人民币的化工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2)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至少1项化工类设计业绩(设计业绩对应的工程项目概算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或合同额大于10亿元人民币的化工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具有至少1项合同额大于3亿元人民币的化工类施工业绩或合同额大于10亿元人民币的化工类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有效业绩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文件须体现:合同首页、项目规模(合同金额)、承包范围、双方盖章签字页,合同中无法体现相应数据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外省投标人须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js.shaanxi.gov.cn/ )”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网页截图。

3.6 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附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以往投标活动及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附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

3.8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出具网页截图。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 联合投标的,联合体投标人须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牵头方及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联合体一经联合,其成员各方不得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与其他单位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投标人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只需牵头人出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18时00分--2024年07月31日18时 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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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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