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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4-27
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环闽南采招【2020】第010号

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 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福建南平市金叶贸易服务有限公司 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租,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环闽南采招【2020】第010号

2.项目招租内容:详见项下附件招租房产一览表

合同包

采购内容

房产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出租

期限

招租底价

(元/月)

1

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招租项目

福建省邵武市李纲路威利亚新村58号店面

65.03㎡

三 年

4500.00

3. 招租具体要求

3.1 承租租赁店面的条件、用途等相关规定:

3.1.1承租人的条件:必须具备无噪音、无毒害、无污染、无尘,不影响周边住户商业营业用途。

3.1.2出租人房产属商业营业用途,出租人优先租用给符合经营条件,且卫生、整洁、无噪声、无污染及安全的行业(餐饮、娱乐行业均不予考虑,具体以出租人解释为准),承租人不得在承租的出租屋内从事非法活动。

3.2.3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出租人房产房屋的结构及用途。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店铺转租或转让,如发现存在此类现象,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对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没收,如承租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抵补抵偿招租人损失的,承租人还应另承担由此造成出租人的一切损失。

3.2.4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通讯、物业管理费、卫生费、工商、税务等因承租使用房屋与之经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必须履约按本条款要求支付的项目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按有关部门的收费规定,按期交纳。若承租人产生欠费,承租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归出租人持有,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承租人还应承担所欠出租人的租金。

3.2.5租赁期间内的房产税费,由出租人承担。

3.2.6租赁期间,承租人如因在租用房屋内装修,应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承租人因退店、退租后,原承租人在出租人房产店面内的装修必须恢复原状,保持出租人房产房屋原状相同。

3.2.7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对出租人房产店面进行维修和管理。

3.2.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执行遵守《国家消防安全法》及其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对出租人出租的本房屋产权安全负总责。出租人有权对出租的承租房进行例行安全检查监督。

3.2.9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安全及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责任,如由此造成出租人本房屋产权一切损失的,均由承租人承担民事行为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3.2.10租赁期间,出租人通常情况下不得提前收回房屋的。如果出租人由于政府拆迁、行业政策等相关行为、产权变动调整、及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收回房屋,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承租人,合同终止,出租人不予赔偿,承租人还应结算结清租赁房屋的相关费用及房租。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凡有能力承租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投标的须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法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个体工商户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须经营者本人签字;自然人投标的投标文件应由须投标人本人签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4.2.1凡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材料复印件,须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投标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在复印件材料上加盖公章;如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须在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上加盖与注册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的店章。

4.3凡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4投标人信誉承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及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均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5经天眼查查询或有其他相关材料证明,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④投标人之间存在其他控股、管理关系的。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须知

5.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1日 (法定节假日照常售标)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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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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