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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的附属业务用房及院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标)招标公告
2024-07-30
发布日期: 2024-7-30 15:4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高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的附属业务用房及院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标)(项目编号:hizw20240730001)已由临高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以临行审改〔2023〕7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高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高县临城镇二环西路北侧临高公安局院区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1677.00㎡拟建总建筑面积为3917.45㎡,拟建建筑占地面积为1868.76㎡其中拟建1栋地上2层的执法办案楼,建筑面积为1588.40㎡;1栋地上3层的附属楼,建筑面积为2279.05㎡;1栋地上1层的警卫室,建筑面积为50.00㎡。同时配套建设围墙、标识墙、大门、升旗台、绿化、道路、停车场、广场、给排水、电气和消防等工程。。招标控制价1,032,6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临高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的附属业务用房及院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标);标段编号: hizw20240730001001;标段类型: 设计;控制价:10326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相关设计配合服务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及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备 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4年07月3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6日 17时30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临高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的附属业务用房及院内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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