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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郊县支公司2024-2025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30

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郊县支公司2024-2025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郊县支公司2024-2025物业服务项目已审批,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广州市分公司郊县支公司2024-2025物业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TGDRS024001

2.3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4项目类型:服务类

2.5招标范围:

(1)服务范围预计覆盖24个职场,服务面积约35446.42平方米(根据招标人经营发展需要调整)。

(2)本物业办公区域内的安防秩序与消防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持项目区域内公共秩序(巡逻、24小时门岗执勤、装修协调管理、访客登记、报刊接收派发),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秩序维护;特殊情况下的安保工作(VIP接待、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理及与大厦物业相关部门的安保协调等);对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甲方有关部门报告;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协助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等。火灾、水灾的预防,协助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3)本项目办公区域的日常保洁与定期清洁。包括:办公区域的清洁卫生、每日工作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至大厦物业指定地点,配备满足保洁需要的全部耗材物料。

备注:项目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6 最高投标限价:435.66万元(含税)

投标人需对各支公司分别进行报价后进行汇总,各支公司分项报价不得高于下表对应的最高限价:

报价内容

从化

支公司

白云

支公司

花都

支公司

黄埔

支公司

番禺

支公司

南沙

支公司

增城

支公司

最高限额

(人民币/万元)

55.13

53.29

48.45

72.79

84.09

51.33

70.58

合计总限额435.66万元,服务期限: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报名,则另须提供总公司授权证明)。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项目(物业服务)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注:要求提供2021年-2023年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三年,需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报告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3.4 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方式: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首页→在输入框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单位名称→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对单位行贿”→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

3.5 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www.court.gov.cn”首页→点击左中间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点击“失信人被执行人”→分别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并分别截图)

3.6 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被移出视为未被列入。(查询方式: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首页→输入投标单位名称 →  点击查询 →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进行截图)

3.7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8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3.9 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0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7  月 30  日-2024年 8  月  6  日,工作日9: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4.3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提供填制完整的《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格式按本招标公告附件一),加盖公章。

4.4本项目允许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anlouise@163.com, 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购买招文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审核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其缴纳招标文件费、快递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购买登记成功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5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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