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2024年宁都、兴国、于都、上犹、安远、赣县、大余县乡邮路邮件运输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江西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2024年宁都、兴国、于都、上犹、安远、赣县、大余县乡邮路邮件运输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纸质化并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分公司2024年宁都、兴国、于都、上犹、安远、赣县、大余县乡邮路邮件运输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TC249XC1Q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总预算462.20万元(含税),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四、采购内容、使用范围及数量:赣州邮政下辖宁都、兴国、于都、上犹、安远、赣县、大余县7个县分公司共计28条县到乡邮路邮件运输及装卸等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五、标包划分:本次采购以县为单位分7个采购标包,每个标包可单独成交,单个供应商也可兼投兼中;标书需按标包单独编制。
六、其他内容:
1. 费用构成:本项目采购单价为包干单价,即采购单价包括但不仅限于成交供应商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车辆相关费用、保险、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按预算金额的7%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考核后(如有)的余额在合同结束后无息退回。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1)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须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和资质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承诺函(一)加盖公章。
4.供应商承诺:(1)采购人在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2)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3)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4)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无重大司法及监管处罚;(5)熟练掌握和运用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具有防范业务法律及合规风险的基本能力;(6)所派出的人员与邮政企业无劳动关系亦无劳务派遣关系,不会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向邮政企业提出任何主张;(7)能按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双方商定的合格发票。
提供:承诺函(二)加盖公章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承诺函(三)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承诺对承担邮路运输的车辆、人员及邮件进行投保,单车货物保险累计赔付额不得低于200万元(提供承诺书)。投标人应当依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在行驶过程中造成的任何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的善后处理及相关工作,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如造成的乙方人员或第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投标人负责。
提供:承诺函(四)加盖公章
7.投标人须承诺承担邮件运输任务的车辆,累计行驶里程在60万公里以下,且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
提供:承诺函(五)加盖公章。
8.投标人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必须配备满足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部标协议的北斗/GPS设备
提供:提供承诺函(六)加盖公章。
9.投标人无以下限制投标情形:(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以挂靠、外借公司资质等形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投标人被列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江西邮政分公司、赣州邮政分公司采购准入限制名单;(4)投标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评审公正性【如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5)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经采购人许可放弃江西邮政辖内采购项目中标(成交);(6)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江西邮政辖内合同。
提供:提供无限制投标情形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招标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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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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