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07-31 08: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富海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孵化器(标准厂房)项目(A区)(项目编号:qhzw20240731004)已由琼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审批〔2024〕5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琼海市富海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琼海市嘉积镇、塔洋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一期A区总用地面积为20980.43㎡,总建筑面积34156.45m²。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33842.82㎡,包括厂房31639.95㎡,设备房2202.87㎡,容积率1.62。本工程地上部分共三栋五层厂房及一栋2层设备楼,建筑高度为36.40/37.1m;不计容面积313.625㎡,功能为连廊。项目设机动车停车位138辆,其中充电桩车位30辆,均为地上车位。。招标控制价0元。
注:本项目共1个标段。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60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富海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孵化器(标准厂房)项目(A区);标段编号: qhzw20240731004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富海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孵化器(标准厂房)项目(A区)施工总承包,工程承包范围按招标人后续招标时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与相关补充文件包含的所有工程。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资格预审以及后续关于本项目的招标工作;(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含本数)家,申请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加资格预审;(6)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4年07月31日 08时30分 至2024年08月07日 17时30分,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 标段1(标段名称: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富海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孵化器(标准厂房)项目(A区)):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不含 图纸),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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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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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鳌乐城医疗旅游先行区富海片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孵化器(标准厂房)项目(A区)资格预审公告
2024-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