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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江苏响水陆上风电场及潮间带试验风场风机自动灭火装置采购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1

三峡能源江苏响水陆上风电场及潮间带试验风场风机自动灭火装置采购重新招标

招标编号:T2411001307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江苏响水陆上风电场及潮间带试验风场风机自动灭火装置采购重新招标已获批准采购,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海上风电运维江苏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苏响水陆上风电场127台东气风机及潮间带试验风场2台上海电气风机、1台东气风机、1台金风风机,共计131台风机塔架底部与机舱设备层的电气柜未配置自动灭火装置。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为江苏响水陆上风电场127台风机及潮间带试验风场4台风机,共计131台风机自动灭火装置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烟感探测器、温感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声光报警器、气溶胶灭火装置、感温磁发电装置等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主控接入等工作,重点防护区域包括机舱区域、机舱控制柜、变流器柜等区域,T1试验风机交通船舶由采购人提供。本项目拟采用单价合同,根据实际工作量与中标单位进行结算。

2.3 供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应运输到货,在设备到货后的60天内完成自动灭火装置安装调试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000台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消防系统供货及安装业绩。

注:①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设备数量、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信息;②框架采购合同业绩须按照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等计算,如未按照要求提供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则框架采购合同业绩为无效业绩)。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项风力发电机组自动消防系统安装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任职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等信息);

②参加现场安装作业的团队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数量不少于8人,应全部具有有效的应急管理厅颁发的高处作业证,且其中具有低压电工作业证人员不少于6人(须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团队成员须为投标人公司在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制造商的授权(所投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气溶胶灭火装置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时整至2024年8月7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500元(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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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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