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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平阳1号600MW海上风电项目勘测服务项目公告
2024-08-02

浙江温州平阳1号600MW海上风电项目

勘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ZJWZ-PYRY-GK001

受平阳润洋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浙江温州平阳1号600MW海上风电项目勘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名称:平阳润洋新能源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浙江温州平阳1号600MW海上风电项目勘测服务。

1.3  项目概况:

浙江温州平阳1号600MW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东南部海域,场址中心离岸距离约74km,场址呈北宽南窄四边形,东西向最宽约7.4km,最窄约3.6km,南北向长约14.7km。场址水深范围38m~43m,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600MW。

1.4  实施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东南部海域。

1.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招标范围

1)    海上风电场部分(含风机位、海上升压站、场内集成海缆)详细勘测;

2)    陆上集控中心详细勘察;

3)    编制所需的相关报告和图件,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风电场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风机位、海上升压站1:500水下地形图、《场内集成海缆路由调查勘测报告》、《陆上集控中心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

具体相关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浙江温州平阳1号600MW海上风电项目勘测技术规范书》。

3.工期要求

具体相关技术要求详见附件《浙江温州平阳1号600MW海上风电项目勘测技术规范书》。

说明:投标人应根据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并结合自身内、外部资源配置情况,制定完善的计划,对于项目关键节点应予以明确并提供保证措施,投标报价已充分考虑项目工期紧迫及建设环境所需的强力及时的协调资源,确保项目工期计划按期完成。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通用资格要求如下:

4.1.1. 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4.1.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银行资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1.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1.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5. 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

4.1.6.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1.7.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4.2 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4.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4.2.2质量保证:具有标的相对应的、尚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3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含海洋测绘)或海洋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2.4 近5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须具有至少2项独立承担的海上风电项目主体工程勘察或EPC总承包(含勘察)业绩(须提供已进入或已完成施工图阶段的业主证明,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2.5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承担至少1项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

4.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现场踏勘

5.1现场踏勘联系人:胡经理18221522610。

5.2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5.4各投标人应在踏勘工程现场时,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地质、地理、自然环境(有地勘报告且进行了现场踏勘)等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发布媒体:平台;

平台。

6.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22日18:00时整止。

标书售价2000元人民币。标书费售后不退,多汇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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