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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幼儿园第一分园新建项目地下消防水池及室外配套工程
2024-08-02

兴安盟幼儿园第一分园新建项目地下消防水池及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兴公资交易【2024】建设(公开)0139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幼儿园第一分园新建项目地下消防水池及室外配套工程已由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兴发改社字[2022]17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安盟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资金来源为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兴安盟幼儿园第一分园新建项目地下消防水池及室外配套工程

2.建设地址: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党政新区同心路东侧,图什业图街北侧,罕山名邸南侧。

3.计划工期:74日历天,2024年8月30日-2024年11月12日,以上开竣工时间为暂定时间,以招标人最终指定开工时间为准。

4.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地下消防水池和设备用房、门卫、大门围墙工程、外网采暖工程、外网给排水工程、外网电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6.招标控制价:4,496,990.55元。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 6 个月(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新入职人员同时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

2.项目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若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无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安全员证书,须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提供 2021 -2023年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新成立未满三年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从企业成立至今相应年份的经财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不足 1 年的投标企业不须提供财务报告)。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 > 案由: 刑事案件> > 对单位行贿> >;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确定无行贿犯罪记录;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即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3)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5)由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等招标事宜,联合体成员不需获取,联合体各方均需办理CA锁。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

(6)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并按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7)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对于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40%。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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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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