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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二项目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2020-04-28
招标公告 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十二项目部 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五公司采购中心。十二项目部(京唐港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内容:工程用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数量约380吨。供货期:2020年05月-2020年12月。要求减水剂具有减水、引气、缓凝效果的复合效果,建议掺量1%,实际拌和掺量范围应控制在1.0-1.1%范围内,减水率不低于25%。投标人应在确认参与投标后到招标人处进行试验试配,根据试配结果确定各种减水剂母料的掺拌量保证产量要求、减水率要求、含固量要求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减水剂供应商为生产厂家,不接受贸易商投标,生产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生产厂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企业注册时的实缴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2)生产厂家生产能力要求:生产线反应釜容量不小于20立方,拥有自检试验室,且应具备相应的仓储能力。国内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不少于5个,如果少于5个,则距离项目800公里范围内有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复配站或者生产基地具有相应的出厂质量标准检测条件; (3)体系认证要求:企业应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合作业绩要求:企业应属于中国交建三级子公司及以上层级供应商网络内,近3年内至少有3个中交工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供货合作业绩,企业年综合销售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技术服务要求:企业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调试、复配、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拥有专业化的服务管理团队,人员服务意识及水平处于行业内的领先水平。 (6)履约服务要求:近两年内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发票购方户头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唯一媒介为,公告日期自2020年04月28日10点00分至2020年05月07日10点00分,有意向参与投标的单位请通过电子化平台予以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 投标人应已在完成注册,并确保供应商为中交一航局供应商或者中交集团供应商方可顺利参与投标,否则请投标人及时向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发起合作意向申请,经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成功推荐至中交一航局以后,投标人可点击参与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投标人于2020年05月07日早10点00分至2020年05月12日早10点00分,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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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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