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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综合利用多循环环保项目(湛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新建丙类暂存库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4-08-06

湛江市综合利用多循环环保项目(湛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新建丙类暂存库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湛江市综合利用多循环环保项目(湛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新建丙类暂存库监理项目(项目编号:TC24947Q3)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湛江市粤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湛江市综合利用多循环环保项目(湛江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中心)—新建丙类暂存库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TC24947Q3

2.2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范围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万元)

1

本工程设计图、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所包含的工程内容,以及施工图中没有列出的,但为本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等所必要的附加工程施工的监理服务

1(项)

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0.00

 

2.3服务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并完成移交、竣工结算、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及完成工程竣工备案止。其中,现场服务期为施工工期120日历天+免费服务期1个月 ,超过约定期限则由招标人向中标单位支付12000元/月的延期服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2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时提供2022或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

3.3.4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在投标企业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自本项目投标之日起,其最多只能同时担任3项(含本项目在内,以及其他项目包括已列为第一名中标选人、已中标未开工、已签订合同、项目在建等情况之一)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

3.5特定资质要求

3.5.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释]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标段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3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发售地点:yanghui02@cntcitc.com.cn。

4.3发售方式:邮件形式领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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