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给公开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食堂食材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ZT-2024-11039),招标人为福建省邮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负责枢纽食堂、东街食堂、长线食堂、东门食堂、中平食堂、建新食堂食材供应。预估采购金额为:350万元(含税)。
具体服务地点如下:
食堂名称 | 服务地点 |
枢纽食堂 | 福州市五一中路26号 |
东街食堂 | 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号 |
长线食堂 |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长春铺522-3号 |
东门食堂 | 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7号 |
中平食堂 | 福州市台江区中平路130号 |
建新食堂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路9号 |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
项目内容 | 类别 | 所需材料 | 预估采购金额(含税)单位:万元人民币 |
2024年食堂食材集中采购 | 果蔬、肉类(鲜肉)、冻品、水产类 | 1.果蔬:空心菜,小白菜,芥菜,菠菜,生菜,油麦菜,大白菜,豆芽,老南瓜,苦瓜,青瓜,黄瓜,佛手瓜,长豆,四季豆,毛豆荷兰豆,韭菜,韭黄,洋葱,牛心包菜,白萝卜,胡萝卜,青葱,大蒜,西红柿,马铃薯,冬瓜,茄子,莴笋,莲藕,姜,芋头,蒜薹,秋葵,西兰花,花菜,黑木耳,青椒,红泡椒,丝瓜,香菇,杏鲍菇,草菇,蘑菇,金针菇,海鲜菇,秀珍菇,西芹,香菜,海带丝,榨菜,酱瓜,豆豉,菜脯,豆角,水发笋干,豆腐,豆干,干葱头,豆腐泡等蔬菜水果等。 2.肉类(鲜肉):(1)猪肉类:腿肉,瘦肉,三层肉,排骨,龙骨,猪肝,猪肚,猪头骨,筒骨,猪脚,大肠,小肠,猪血等;(2)牛肉类:牛肉,牛腩,牛肚,牛排,牛腱肉,牛百叶等;(3)其他类:羊肉,白条鸡,三黄鸡,乌鸡,白鸭,番鸭等。 3.冻品类:猪脚、猪肚、牛肉、鸡腿,鸭腿,鸡翅,鸡边腿,半片鸭,冻排骨,小肠,鱿鱼筒,烤腿牌,鸡爪,牛肉丸,鱼丸,培根,热狗肠,五香卷,盐酥鸡,鸡米花,牛仔骨,密制海山骨,澳式羊肚,鱿鱼串,鲜肉包,豆沙包,叉烧包,奶黄包,鸡肠,鸭心等。 4.水产类:肉鲳鱼,必香鱼,赤鲫鱼,带鱼,秋刀鱼,豆腐鱼,牛尾鱼,塔西鱼,白鲳鱼,巴浪鱼,草鱼,乌鱼,鲢鱼,基围虾,白丁虾,墨鱼,鱿鱼,小墨鱼,小鱿鱼,海鳗鱼,海蚌,花蛤,海蛎,黄翅鱼,敏鱼,青斑鱼,黄花鱼,蛏等,苏糕,马鲛羹,虾条,五香卷,猪料粿,肉丸,鱼丸,芋丸,菜丸等。 具体产品以实际订单为准。 | 305 |
调味品及干货类 | 酱油,老抽,蚝油,味精,玉米淀粉,香脆炸粉,甜辣酱,豆瓣酱,丁香鱼,腐乳,肉松,油焖金菇,菜脯,粉丝,米粉,闽南面线,双层蛋面,鸡精,十三香,永春老醋,白醋,椒盐,胡椒粉,咖哩粉,蒸鱼豉油,食盐,白糖,地瓜粉,麻油,紫菜,散装鸡蛋,放养土鸡蛋,皮蛋,咸蛋,面粉,干辣椒,香菇,干贝,莲子,花生仁,黄豆,黄花菜,笋干,番茄沙司,虾皮,小鱼干等。当归,八角,桂皮,桂枝,香叶,枸杞,熟地等。具体产品以实际订单为准。 | 45 | |
合计: | 350 | ||
备注:
①具体产品、数量及金额以实际订单为准;
②若产品类别上有冲突的,以实际订单为准。
1.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1.3服务地点:福州市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份额为100%,预估供货金额:350万元(含税)。
1.5此份额为预估份额,若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扣减至少5%份额直至退出。具体中标人供货食堂及份额以招标人实际下达订单为准。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类别最高限价折扣为90.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承诺若中标,在主副食品配送前须提供货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产品生产商须提供相关的《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明材料。
(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按照招标人要求每周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日固定早晨7:00点前将采购的食品和蔬菜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需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招标人临时加单的二次应急配送中标人应在发出通知后45分钟内送达。漏送的菜品或因质量原因被退回的货物,经招标人要求必须补送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及时补送。并明确货品来源或进货渠道,供货时能一并提供国家税务规定的正规增值税发票。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有过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大型超市,部队食堂、大型餐饮店等提供食材料供应的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上且至少有一个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含)以上。
(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需承诺提供半年内冻品及预包装食品的检验报告,蔬菜和生鲜需提供当日的农残和快检证明。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8日18时00分至2024年8月13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