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40471GC00180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的批复 》双农局【2024】1号 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增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和县级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集贤县农田建设发展中心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集贤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贤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第十五标段)。
2.2建设地点:集贤县金星村、红联村、先锋村。
2.3建设内容:灌溉与排水工程、由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总工期27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十七个标段。
2.6招标控制价:第十五标段32,488,516.2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02月)投标人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及质量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农业农村厅(黑农厅函〔2023〕214号)《关于对2021年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参建单位的通报》文件规定,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相关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3.7本工程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4年03月07日17时00分至2024年03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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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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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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