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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工程及监理项目
2024-08-09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

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

工程及监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407160-GSJMNY

一、 招标条件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工程

及监理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工程及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工程及监理项目

2.

项目概况:

2.1 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2.1.1 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Z6矸石山滑坡治理、警示牌设置、地质灾害监测项目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位于白银市平川区北部,行政区划隶属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和靖远县东升乡管辖,距王家山镇 1.2km,距平川区 19km。矿区铁路专用线经由本矿,在长征站与白(银)宝(积镇)支线接轨。109 国道和G6 国家高速在矿区北侧通过,交通十分便利。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施工区域位于该矿矿权范围中部及北部,地表为黄土丘陵及黄土塌陷地带,区内交通主要以山路为主,交通不便利。

2.1.2 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含水层监测项目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位于白银市平川区北部,行政区划隶属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和靖远县东升乡管辖,距王家山镇 1.2km,距平川区 19km。矿区铁路专用线经由本矿,在长征站与白(银)宝(积镇)支线接轨。109 国道和G6 国家高速在矿区北侧通过,交通十分便利。

本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供5年全流程的含水层监测服务,须衔接已有水害数据感知及上传监测系统,确保新增含水层监测系统能并入已有的水害数据感知及上传监测系统并运行使用。

2.

2 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土地复垦项目

2.

2.1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土地复垦项目一号井土壤重构工程、一号井植被重建工程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位于白银市平川区北部,行政区划隶属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和靖远县东升乡管辖,距王家山镇 1.2km,距平川区 19km。矿区铁路专用线经由本矿,在长征站与白(银)宝(积镇)支线接轨。109 国道和G6 国家高速在矿区北侧通过,交通十分便利。

一号井土壤重构工程、一号井植被重建工程施工区域位于该矿矿权范围东部,地表为黄土丘陵及黄土塌陷地带,区内交通主要以山路为主,交通不便利。

本次设计施工工程位于矿区东侧,分布有塌陷坑1处,该塌陷坑是地方煤矿开采后在王家山煤矿矿区内形成了1处深约20~35m、宽50~70m、长60~90m的塌陷坑,平面形状呈椭圆形。

2.

2.2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土地复垦项目四号井河道疏浚工程、四号井土壤重构工程、四号井道路修复工程、四号井植被重建工程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位于白银市平川区北部,行政区划隶属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和靖远县东升乡管辖,距王家山镇 1.2km,距平川区 19km。矿区铁路专用线经由本矿,在长征站与白(银)宝(积镇)支线接轨。109 国道和G6 国家高速在矿区北侧通过,交通十分便利。

土地复垦项目施工区域位于该矿矿权范围中部、南部,地表为黄土丘陵及黄土塌陷地带,区内交通主要以山路为主,交通不便利。

2.

3 施工监理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施工监理位于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含王家山煤矿四号井、王家山煤矿一号井)矿权范围内的地表黄土丘陵及黄土塌陷地带,区内交通主要以山路为主,交通不便利。

王家山煤矿分公司位于白银市平川区北部,行政区划隶属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镇和靖远县东升乡管辖,距王家山镇 1.2km,距平川区 19km。矿区铁路专用线经由本矿,在长征站与白(银)宝(积镇)支线接轨。109 国道和G6 国家高速在矿区北侧通过,交通十分便利。

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施工监理的工程分别是:Z6矸石山滑坡治理、警示牌设立工程,地质灾害监测项目,含水层监测项目,

一号井土壤重构工程

一号井植被重建工程

,四号井土壤重构工程、四号井道路修复工程、四号井河道疏浚工程、四号井植被重建工程。其工程量详见《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2024 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工程勘查、设计项目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施工图设计》、《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工程勘查、设计项目土地复垦施工图设计》。

招标范围:

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施工监理,

包括建设项目全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

缺陷

责任期的监理服务。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监理,监理人负责对该项目进行全方位监理。

3.

质量要求

3

.1.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

3

.1.1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Z6矸石山滑坡治理、警示牌设置、地质灾害监测项目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施工质量及监测质量必须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287-2015)、《滑坡、崩塌、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221-2006)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3

.1.2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含水层监测项目

含水层监测工程施工质量及监测质量必须达到《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287-2015)、《煤矿感知数据接入规范 第4部分:水害防治》(MT/T 1201.4-2023)要求。

3

.2

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土地复垦项目

工程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2008)、《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 1044-2014)等相关规范要求。

3

.3施工监理

监理的施工工程必须达到《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2024 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工程勘查、设计项目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施工图设计》、《甘肃靖煤能源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分公司2024 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工程勘查、设计项目土地复垦施工图设计》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并通过甲方的预验收和白银市自然资源局的竣工验收。

4.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

5

个标段

分别为

第一标段: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Z6矸石山滑坡治理、警示牌设置、地质灾害监测项目;

第二标段: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含水层监测项目;

第三标段: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土地复垦项目一号井土壤重构工程及一号井植被重建工程;

第四标段: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土地复垦项目四号井土壤重构工程、四号井道路修复工程、四号井河道疏浚工程、四号井植被重建工程;

第五标段: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施工监理;

6.

工期

第一标段: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工程施工,2024年11月30日前必须通过白银市自然资源局竣工验收。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工程施工,2024年11月30日前必须通过白银市自然资源局竣工验收。

第三标段: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工程施工,2024年11月30日前必须通过白银市自然资源局竣工验收。

第四标段: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工程施工,2024年11月30日前必须通过白银市自然资源局竣工验收。

第五标段:自开工之日起至通过白银市自然资源局的竣工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Z6矸石山滑坡治理、警示牌设置、地质灾害监测项目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以“信用中国”查询信息为准)

3.

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4.

投标人须具备近

年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

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同时具有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或地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施工期间要驻守工地,指导施工。

6.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

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第二标段: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含水层监测项目

1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以“信用中国”查询信息为准)

3

.

投标人须具与本次货物招标相适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等,并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实力和生产规模,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者代理商投标。

4

.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含水层监测设备及矿坑监测设备有效的煤安标志合格证及防爆合格证。

5

.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第三标段: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土地复垦项目一号井土壤重构工程及一号井植被重建工程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以“信用中国”查询信息为准)

3.

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4.

投标人须具备近

年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

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同时具有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或地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施工期间要驻守工地,指导施工。

6.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第四标段:王家山煤矿分公司土地复垦项目四号井河道疏浚工程、四号井土壤重构工程、四号井道路修复工程、四号井植被重建工程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以“信用中国”查询信息为准)

3.

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或原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4.

投标人须具备近

年类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

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同时具有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或地质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施工期间要驻守工地,指导施工。

6.

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的承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第五标段:王家山煤矿分公司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施工监理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足一年或无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4.驻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工、环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同时须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行业协会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书,注册专业为矿山工程,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

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有1项同类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同类业绩是指具有同类工程监理业绩及相似工程的监理业绩。

6.现场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配备,但不得少于3人,其中水、工、环专业不得少于2人、测绘专业不得少于1人。

7.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以投标截止日前七天内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相关截图放入投标文件,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根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甘建服〔2023〕228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如其他省市有资质证书延期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有关要求执行。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8

09

日至2024年

08

15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完成投标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用后方可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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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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