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人民法院普法宣传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TYSMX—2024—04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宝市人民法院普法宣传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NTYSMX—2024—049),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灵宝市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灵宝市人民法院普法宣传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内容及要求;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灵宝市人民法院普法宣传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灵宝市人民法院普法宣传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3.3、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标时间前截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2日08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16日18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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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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