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生产厂房二施工工程
招标编号:0632-2420GC1L127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综改区
一、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生产厂房二施工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5031300807004已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403-140171-89-05-92409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山西太重叉车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生产厂房二施工工程位于潇河产业园区,北起辽西街,南至文源路绿带,西起同戈东路,东至空地。生产厂房二为单层厂房,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丁类,建筑耐火等级二级,非特殊建设工程。单层钢结构厂房,柱距均为9米,厂房纵向设一道伸缩缝,该厂房东面第二跨内设置最大吨位1台桥吊Gn=32t、S=22.5m、H0=9.0米。建筑占地面积为55883.67㎡,建筑面积为55883.67㎡,计容建筑面积为111238.42㎡。建筑消防高度为15.075m,建筑规划高度为16.950m,屋脊建筑高度为16.35m,檐口建筑高度为13.80m。主要功能为装配生产。该建筑根据工艺要求设置内部通道、货运大门等。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生产厂房二施工工程:
招标内容: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生产厂房二施工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项目地址:位于潇河产业园区,北起辽西街,南至文源路绿带,西起同戈东路,东至空地。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001 太重新能源智能叉车项目生产厂房二施工工程: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申请人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8月12日8 时 00 分至2024年8月19日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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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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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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