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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扎赉特旗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
2024-08-13

 

2024年扎赉特旗乡村振兴示范项目

(二期)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兴公资交易【2024】其他(公开)0135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扎赉特旗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由扎政字【2024】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代理公司为建友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4年扎赉特旗乡村振兴示范项目(二期);

2.2建设地址:扎赉特旗音德尔镇乌珠尔村和好力保镇古庙村;

2.3招标规模:吊顶、墙面、空调、帐篷、空气能、家具购置、民宿内床、管理系统、厨房设备、电气等设施、室内水电工程等。

2.4招标范围:

设计部分:包含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对整个项目工程设计的适用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全面负责,设计年限内无偿提供技术服务)。

施工部分:包含经甲方确认后的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5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

2.6计划工期: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12月10日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注册建筑师(如是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

3.4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是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提供);

3.6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违法税收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各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调查网络截图(https://wenshu.court.gov.cn/)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洽谈并签订合同,且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19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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