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集采招标网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2027年玉溪卷烟厂照明维护招标公告
2024-08-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2027年玉溪卷烟厂照明维护,招标人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玉溪卷烟厂所属范围内;

2.2项目规模:/;

2.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150.00万元/年,三年450.00万元;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出资比例:100%;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对玉溪卷烟厂及集团本部划归玉溪卷烟厂管辖区域范围内的照明灯具、光源、控制线路、照明控制系统、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应急灯、安装配件等存在的问题进行维护、修理和照明局部改造等。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合同一签三年。合同执行期间每年7月份,招标人有权按红塔集团相关规定对中标人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合格且项目预算得到批复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合同,评定结果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因招标人上级或行业对该项目进行调整的,招标人有权调整服务范围、期限或解除合同。

2.9质保期要求:本项目质保期不低于壹年,第一、二年自每次段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第三年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因维修质量问题而造成设备或其它故障的,中标人应12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处理,其处理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在质保期内若因采购材料的质量问题或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发生影响生产或人身伤害事故的,招标人有权追诉中标人责任并提出赔偿要求。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信誉要求:

(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1名、安全负责人1名,上述人员分别由专人担任不得兼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专业:机电工程;安全负责人须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1.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61139086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dljczb.com
QQ:2830892928
请登录查看